因工作需要,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聞宣傳文職輔助人員,現(xiàn)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簡章所稱文職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共招聘2人,從事公安宣傳工作,其中
影視制作崗位1名、新媒體運維1名。
三、招聘條件
0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志愿從事公安新聞宣傳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意思維、創(chuàng)新能力和工作主動性、團隊合作意識。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素養(yǎng)較高,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本人和近親屬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02、職位詳情
1、影視制作崗位
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本科以上學歷(特別優(yōu)秀者學歷可放寬至大專),電視藝術、攝影攝像、數(shù)字影視、傳媒設計、動漫動畫或與其相關專業(yè);熟練掌握運用PR、Edius、AE、Maya、3Dmax、C4D等制作包裝相關軟件。對作品的主題創(chuàng)意、標版設計、動畫、質感、節(jié)奏、色彩等方面有較好的把握;能獨立完成拍攝剪輯、后期包裝等工作。
2、新媒體運維
35周歲以下,新聞傳媒及相關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特別優(yōu)秀者學歷可放寬至大專),對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體平臺充滿興趣并能熟練使用;掌握基本的PS圖片制作修改、視頻直播、H5制作和短視頻剪輯技能;關心時政,語言功底扎實,對新聞事件和熱點話題有敏銳觀察力及思考能力,策劃意識強。
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guī)被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3、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借貸擔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審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有參加非法、邪教組織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報 名
應聘人員于7月24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照片、學歷證書、相關作品等材料到亭湖分局政治處報名(地址:鹽城市亭湖區(qū)長亭路1號),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2、報 名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領取筆試通知書,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3、面 試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擬參加面試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簽字的報名表一份。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
筆試合格者,按崗位數(shù)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采取現(xiàn)場提問的方式。
4、政 審
體檢合格者參照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有關標準執(zhí)行進行政審。
5、錄 用
政審合格者確定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管理使用。
五、工資待遇
按照注重實干實效實績的導向要求,聘用人員工資待遇5000元以上(含個人繳納險金部分),單位繳納險金部分除外。聘用人員若在工作中高質量超額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將按照相關考核辦法另行兌現(xiàn)獎勵。
本簡章由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負責解釋
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2020年7月11日